《弗兰肯斯坦》是英国作家玛丽·雪莱1818年出版的小说,讲述弗兰肯斯坦是个热衷于生命起源的生物学家,他怀着犯罪心理频繁出没于藏尸间,尝试用不同尸体的各个部分拼凑成一个巨大人体。当这个怪物终于获得生命睁开眼睛时,弗兰肯斯坦被他的狰狞面目吓得弃他而逃,他却紧追不舍地向弗兰肯斯坦索要女伴、温暖和友情;接踵而至的更是一系列诡异的悬疑和命案。因此,我们对于高适与李白之间的友情,不能简单地用性格互补,或者有过患难真情来解释,而应看到两人对人生的态度、对理想的追逐,有着内在的不同。高适作为一个心思单纯坦荡的人,看到李白在扬州的糜烂生活后极为不屑,看到李白在长安花天酒地心生厌恶,看到李白为了改换出身,情愿入赘为婿极为痛心,尤其看到李白不分是非,为叛乱的永王做幕僚而极为震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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